好像在我23岁以前,“床”总是与某种不好的东西有关。
小时候,床的记忆就是一本我无意中得来的叫做《女鬼》的破书。每晚9点被逼入睡,鬼魅的情节便随着我翻身产生的咯吱咯吱的声音一一浮现,好几年里我惶惶不可终“夜”,也因此小时候的我,总是面黄肌瘦,双眼无神。
学生时代,床又与老鼠有关。寄宿学校的条件原本就差,女孩子多了,又带来了太多零食,便喂养了一大群肥硕嚣张的老鼠。曾有室友半夜醒来,看见六七只老鼠围成一团半蹲在她床前的地上,愉快地分食她明明放在枕头边的瓜子。她气愤至极,抡起应急灯砸过去,结果次日晚就被老鼠咬烂了鼻子——我从此明白了什么叫“人与自然”。
大学毕业后,我以为可以从此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张大而舒适的床,可是,有大床的出租屋一律很贵,并且也不见得舒适,我便只能看着床垫广告上身体微蜷双目微闭显得极度怡然的广告美女,垂涎,再垂涎,然后回到我的硬木小床上,做出一样的zs和表情,幻想一下那种可望不可及的舒坦。
幸好不久后的23岁,我就认识了老公。拜访他家的那天,是难得的艳阳天,阳光透过窗子撒在他家那张黑白相间的大床上,顿时让我打从心里欢呼雀跃起来:这才叫床嘛!睡在这样的床上才叫生活嘛!
然后,过了很久,记不得是哪一天了,总之是个婚后的周末,两个人美美地睡到日上三竿,他突然饶有兴致地问我:“哎,你当初到底是喜欢我哪一点呢?”
我郑重其事地回答他:“我喜欢你的床。”
他很配合地大笑起来。
哈,小样儿,他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呢。
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睡眠中度过,床陪伴我们一生,见证着我们所有的幸福,也承载着我们所有的痛苦——床成了表达情爱的一种媒介和纽带。
恋床物语
最温暖的地方,在床上
没有他的冬天,我用回忆取暖。最后,当这些回忆也变得模糊,幸好,床上还有电热毯。
Verngle 女 24岁 SOHO一族
追根溯源,恋床的习惯是在大学培养起来的。那时我睡上铺,墙上架了两排木板,堆了满壁的书;床头大包小包挂的是装满零食和盒装牛奶的超市包装袋,伸手可及。我大学生活的大半时间都消磨在了此处,除了非点名不可的课,我终日帘幕低垂,深居简出,躲进床帐自得其乐的同时,唯一不乐之处是经常睡梦至酣时被垮塌下来的书给砸醒。还好我命大,数次“书崩”都没有让我早夭,最后得以顺利毕业,更加坚定了我对床的依赖,可谓百“砸”不挠。
据说成语之所以成为成语,都是经过了成千上万次的实践证明,屡试不爽。“物以类聚”大约就是一个实例,所以让我和他走到了一块儿。租房子住到一起的头一天,他冲进卧室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憋足了劲把床边的梳妆台拖开,远远推到墙角,然后把我们的电脑桌取而代之放在床边。
当他把电脑装好,显示器对准床头,马上就跳上我刚刚铺好的床,背靠床头很享受地坐好,得意洋洋地扬着键盘鼠标对我说:“瞧,可以在床上打字了。”我提醒他鼠标不能在床单或者被子上使用,他胸有成竹地从床边扯出一块儿薄薄的木板放到胸前,大小刚好把键盘和鼠标放在上面。我顿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床”。
我和他的工作xing质都是SOHO一类,基本上是可以在家里办公。自从他解决了可以在床上用电脑的问题后,我们就是基本上在床上办公了,经常是整天赖在床上,一个用电脑,一个看书,休息的时候也是靠在床上看碟,或者听听音乐,说说情话,亲热得无以复加。什么都不做的时候,我们静静躺在床上听雨也是好的。幸福似乎伸手可触。
恋床的人似乎同时都是夜猫子,半夜三更肚子饿了,我会披衣起床,用最快的速度做好宵夜端到床上与他共享。所谓宵夜,经常只是一盆面条,里面插上两双筷子,就着一碟卤菜、一瓶红酒,你一口我一口,即便简单,也能吃出爱情的味道。
一蔬一饭,肌肤之亲,凡俗男女的爱情不过如此,只是我们将其发生的场景全部移到了床上,因我们都是懒散的人,疏于变更场所背景,以为抓住一张床就可以将爱情的全部甜蜜和炽烈一幕一幕演到末尾。
以床为活动场所,最大的好处是累了可以随时倒头就睡,扔开手里的键盘、书籍,或者碗筷。我睡觉不安稳,常常在梦中惊呼失声,每每被他从梦魇中唤醒,久久不知自己所在。他会紧紧地搂着我,告诉我他在那里。他总说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顺手从床头书堆中抽出一本福柯的书,引经据典说吃铁粉可以让疏松纤弱的神经变得粗壮。
我至今不知道大哲学家福柯是否真的说过如此没有科学根据的偏方,唯一确定的是:尽管我没有去磨铁成粉当药吃,但是我的神经也已经变得粗壮,甚至在与他分手之后可以学着一个人生活。
大床做&爱,小床睡觉
半夜找床沿儿,找得急得哭起来。从此我们的晚间时分变成了“大床做&爱,小床睡觉”。
心爱 女 27岁 自由撰稿人
我从小家境贫寒,与妹妹同睡1.2米宽的单人床,13岁之前不觉得,因为个子一直不长。可是就在13岁那年,我身高噌噌往上冒了30多厘米,妹妹到现在还偶尔会惊叹:姐姐,那时我每天早上起来,仿佛都看见你的腿又长了一截。
为了应付越来越长的身体,我每顿要吃半斤饭,跟着体重也提升再提升;而妹妹也挡不住地茁壮成长,我们都不得不整夜抓着床沿儿睡觉,以防被另一方挤得掉下去。这种被迫到后来演变成习惯。
逛百货商店的时候,我最喜欢去看床,如果服务员走开了,我会趁机猛地坐下去,弹起来,再猛地倒下去,再一骨碌爬起来,拍拍屁股,没事人般走开。
当我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千真万确,我曾经想过倾我所有(也不过1500块钱)买虽然相对低廉却对我来说已经无比舒适的席梦思床垫,可是我的小男朋友不露声色地阻止了我:“你可以买这个,然后铺在大街上睡。”我顿时泄了气,是的,他还在谋算着这笔小钱做房租。
但是小男朋友同时很英勇地拍了拍胸膛:“放心,我以后买个3米宽的大床给你!”
事实是,小男朋友在之后不到100天就与我分道扬镳,他的模样在3年后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3米宽”我还是记得的。因此当老公准备装修新房时,我小心翼翼地问:床有没有3米宽的?
抬床进来费了几乎整个下午,差点没有把门拆掉,而我在那张大床上睡的第一个夜晚,就如同睡在连枯树都没有的旷野里,半夜找床沿儿,找得急得哭起来。老公以为我做了噩梦,把我搂在怀里,轻声安慰,拍我的背,等听清了我断断续续的哭诉,却止不住一直笑,一直笑到急xing阑尾炎发作。
我本来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毕竟发现自己天生贱命享不了福并不是一件让人十分高兴的事儿,但是当我们共同决定将他身上那个没用的东西切掉,当他进了手术室,我却越想越觉得好笑,天,真是太好笑了!我在手术室门外憋笑憋到面红耳赤。护士小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惶恐地瞟我,是的,我的老公在做手术,虽然手术很小,但再小毕竟也是手术,但是我的脸却红得像欢快的猴子屁股。
这个梦幻般的大床我是无福消受了,但随后我们却共同发现,虽然睡觉麻烦点儿,但是在这张大床上做&爱却是真的很棒,因为有太大的空间可以够我们“发挥”,我们大可以将这张巨大的床作为一个“练兵场”。从此,我们的晚间时分变成了“大床做&爱,小床睡觉”。
别人逛街我逛床
我与老婆都懒散,没事时就爱躺在床上,聊聊天,斗斗嘴……
Lemon 男 34岁 媒体记者
我虽然不胖,但是绝对是个贪睡的人,因此对床总有莫名的好感。以前工作朝九晚五,到了周末我必定饱睡10小时以上;做记者之后,时间相对自由,我更是每天都有至少9小时交给床,即使不想睡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点儿心事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