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三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则至今仍在喊冤。

2013年,这起案件同时获得“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无辜者计划”两个民间洗冤项目的法律援助,被认为是一起“重大冤案”。日前,福建“4·26福清绑架案”出现转机。关键证人推翻此前供述,向律师作证两被告当时人在深圳,不具备作案时间。
“案件错得不可思议。”作为当年的辩护律师之一,现年85岁的赵国安老人对此案至今念念不忘。近日,接近此案的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该案在福建高院的复查工作实际已基本完成,结论或将择机公布。
一句“闲聊”卷入绑架杀人案
2013年7月22日,陈焕辉在凌晨两点接到一个电话,一下清醒了,打来电话的是律师李金星,他刚翻阅完卷宗,要为陈夏影案提供法律援助。那时距离陈焕辉的儿子陈夏影卷入“绑架案”已有 17年。
“陈夏影案”此前沉寂多年,它留在当地人记忆里的案名为“福清4·26绑架杀人案”。根据卷宗资料显示,1996年4月26日晚,福清市融城镇11周岁少年唐明独自在家,次日早上,唐明父亲下夜班回家,发现孩子失踪,桌上留有一张字条,要求送7万元到立交桥赎人,落款为“福分堂主”。当晚,唐明母亲及其堂叔在警方安排下,拿钱到立交桥等候,绑匪没有出现。4月28日早上,第二张字条出现在唐家的窗台外,要求改到自来水厂门口交赎金,“如果再叫人跟着,我们钱不要了,你儿子也没命了。”家属当晚去到约定地点,绑匪又没有出现,且此后再没联系过他们。
直到5月20日,福清市融城小学附近草丛发现一具已经白骨化的少年尸体,身上压着一块石头。经鉴定,颅像重合,证明死者就是唐明。
来自公安局A卷材料显示,公安专案组曾把侦破范围缩小在唐明父母的食杂店里,经常出入食杂店,且毒瘾很大、经济拮据的林立峰(时年19岁)、黄兴(时年21岁)、陈夏影(时年17岁)三人被列入重点调查对象。但真正引起警方怀疑的,最早源自林立峰的一句话。
证人庄某某(林立峰姨妈)证言显示,1996年5月20日下午,她回娘家,与姐、弟媳妇谈论融城一小孩被绑架如何被杀死的。林立峰说是被人用手勒死,他在现场看见的。
庄某某将这一情况透露给熟识的市局刑警大队某领导。1996年6月2日,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6月5日,福清公安宣布案件告破,上述三人为案犯。